凤尾香罗薄几重,碧文圆顶夜深缝。
扇裁月魄羞难掩,车走雷声语未通。
曾是寂寥金烬暗,断无消息石榴红。
斑骓只系垂杨岸,何处西南任好风。(任 一作:待)
晏敦复(1120-1191,一作1071-1141、一作1075-1145)字景初。抚州临川文港沙河(今属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)人。南宋诗人、正直大臣。官至吏部尚书兼江淮等路经制使。不屈于秦桧等人权势,反对议和。 晏敦复是为北宋宰相、著名词人晏殊曾孙。少学於程颐,颐奇之。徽宗大观三年(1109)进士(清同治《临川县志》卷三六)。为御史台检法官。绍兴初,大臣荐,召试馆职,不就。高宗绍兴二年(1132),特命为祠部员外郎,迁吏部,以守法忤宰相吕颐浩,谪知贵溪县,旋改通判临江军。四年,召为吏部员外郎,左司谏,权给事中,为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。五年,为吏部侍郎(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八五)。
晏敦复为人刚直敢言。曾弹劾准西宣抚使刘光世强换淮西民田;揭露右丞相汪伯彦之子汪召嗣无德无才,反对派他担任江西盐司(转运使)和袁州知州。其静默如不能言,立朝论事无所避。渡江后,居右省两月,奏宜节约用度及奸臣之子不可重用等24事,高宗夸其“鲠峭敢言,可谓无忝尔祖矣”。
绍兴八年(1138),金遣使来朝议和,要南宋君臣拜接金熙宗的诏书。晏敦复认为这是奇耻大辱,上疏坚决反对。秦桧力赞屈已和议之说,派人暗中拉拢,许以高官厚禄:“公能曲从,两地旦夕可至”,敦复横眉冷对,曰:“吾终不为身计误国家,况吾姜桂之性,到老愈辣,请勿言。”(后“姜桂敦复”的典故编入启蒙书籍《龙文鞭影》中)以示决不阿附秦桧。他与另外两位江西人胡铨、曾开极力反对,其合力制桧的事在当时颇有影响,此后遂见忌于桧。
秦桧拜相后,敦复独有忧色地说:“奸人相矣。”当时敦复为吏部尚书兼江、淮等路经制使,桧常不以礼对待他。不久,敦复请外调,于绍兴九年(1139)以宝文阁直学士贬知衢州,提举亳州明道宫,为民做了许多好事,后人立祠祀之。闲居数年,于十五年(1141)卒,年七十一。
敦复才思敏捷,诗文多已散佚,仅《宋诗纪事》存诗1首,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存奏议2篇。《宋史》卷三八一有传。世称“抚州八晏”(晏殊、晏几道、晏颖、晏富、晏京、晏嵩、晏照、晏方)。
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曾载:晏敦复作一士大夫墓志,以示朱敦儒(字希真)。朱曰:“甚妙。但似欠四字,然不敢以告。”晏苦问之,朱指“有文集十卷”字下曰:“此处欠。”又问:“欠何字?”曰:“当增‘不行于世’四字。”晏遂增“藏于家”三字,实用希真意也。《宋史》卷三八一有传。
始,故人唐宰相鲁公,开府南服,余以布衣从戎。明年,别公漳水湄。后明年,公以事过张睢阳庙及颜杲卿所尝往来处,悲歌慷慨,卒不负其言而从之游。今其诗具在,可考也。
余恨死无以藉手见公,而独记别时语,每一动念,即于梦中寻之。或山水池榭,云岚草木,与所别之处及其时适相类,则徘徊顾盼,悲不敢泣。又后三年,过姑苏。姑苏,公初开府旧治也,望夫差之台而始哭公焉。又后四年,而哭之于越台。又后五年及今,而哭于子陵之台。
先是一日,与友人甲、乙若丙约,越宿而集。午,雨未止,买榜江涘。登岸,谒子陵祠;憩祠旁僧舍,毁垣枯甃,如入墟墓。还,与榜人治祭具。须臾,雨止,登西台,设主于荒亭隅;再拜,跪伏,祝毕,号而恸者三,复再拜,起。又念余弱冠时,往来必谒拜祠下。其始至也,侍先君焉。今余且老。江山人物,睠焉若失。复东望,泣拜不已。有云从南来,渰浥浡郁,气薄林木,若相助以悲者。乃以竹如意击石,作楚歌招之曰:“魂朝往兮何极?莫归来兮关塞黑。化为朱鸟兮有咮焉食?”歌阕,竹石俱碎,于是相向感唶。复登东台,抚苍石,还憩于榜中。榜人始惊余哭,云:“适有逻舟之过也,盍移诸?”遂移榜中流,举酒相属,各为诗以寄所思。薄暮,雪作风凛,不可留,登岸宿乙家。夜复赋诗怀古。明日,益风雪,别甲于江,余与丙独归。行三十里,又越宿乃至。
其后,甲以书及别诗来,言:“是日风帆怒驶,逾久而后济;既济,疑有神阴相,以著兹游之伟。”余曰:“呜呼!阮步兵死,空山无哭声且千年矣!若神之助固不可知,然兹游亦良伟。其为文词因以达意,亦诚可悲已!”余尝欲仿太史公著《季汉月表》,如《秦楚之际》。今人不有知余心,后之人必有知余者。于此宜得书,故纪之,以附季汉事后。
时,先君登台后二十六年也。先君讳某字某,登台之岁在乙丑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