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篇长恨有风情,十首秦吟近正声。
每被老元偷格律,苦教短李伏歌行。
世间富贵应无分,身后文章合有名。
莫怪气粗言语大,新排十五卷诗成。
唐朝时候,有个地方官叫张延赏,为官处事还算正直清廉。这一日,张延赏接到一桩案子,牵涉到人命,案情严重,非同一般。张延赏按照一贯的作法,十分重视此案,他决心追查到底。于是他传下令来,命捕快们严加侦查搜捕,务必尽快将罪犯捉拿归案。
不料,第二天早晨张延赏来到衙门,正待坐下处理公务,却发现案上有一纸条,上面写着:“送上三万贯,请求不要追查此案。”张延赏一看,脸色顿时一沉,十分气愤。他将纸条扔在地上,历声喝道:“谁敢如此大胆,竟敢拿三万贯钱来买本官清廉,干扰本官办案!”于是他再次下命令,对这一案件加紧缉查,并决心严惩不贷。
再过一日,张延赏上衙,又一次发现公案上放一纸条,上面并无多的内容,单写着一个惊人的数字:“十万贯。”这一下,张延赏几乎被唬住了,他左右为难,看样子,对方的确来头不小。张延赏思考再三,最后决定把这桩案子搁置起来,不再继续追查。张延赏那原有的一点廉正,终于被十万贯“买断”了。
后来,张延赏的一个手下亲信找了个机会,私下里问张延赏说:“大人,为什么将案子放弃不问?”
张延赏回答说:“钱到十万之多,便是神仙也能买通的,何况人呢!既然什么人都可以买通,那还有什么事办不到的呢?如果我还执迷不悟继续追查,那将会处处碰壁,除了自找苦吃,自寻灾祸,还会有什么结果呢?所以我也只好停止查办,保住身家性命,保住乌纱前程啊!”
可见,在那个钱可通神的社会里,哪里还有公正,哪里还有王法!
始,故人唐宰相鲁公,开府南服,余以布衣从戎。明年,别公漳水湄。后明年,公以事过张睢阳庙及颜杲卿所尝往来处,悲歌慷慨,卒不负其言而从之游。今其诗具在,可考也。
余恨死无以藉手见公,而独记别时语,每一动念,即于梦中寻之。或山水池榭,云岚草木,与所别之处及其时适相类,则徘徊顾盼,悲不敢泣。又后三年,过姑苏。姑苏,公初开府旧治也,望夫差之台而始哭公焉。又后四年,而哭之于越台。又后五年及今,而哭于子陵之台。
先是一日,与友人甲、乙若丙约,越宿而集。午,雨未止,买榜江涘。登岸,谒子陵祠;憩祠旁僧舍,毁垣枯甃,如入墟墓。还,与榜人治祭具。须臾,雨止,登西台,设主于荒亭隅;再拜,跪伏,祝毕,号而恸者三,复再拜,起。又念余弱冠时,往来必谒拜祠下。其始至也,侍先君焉。今余且老。江山人物,睠焉若失。复东望,泣拜不已。有云从南来,渰浥浡郁,气薄林木,若相助以悲者。乃以竹如意击石,作楚歌招之曰:“魂朝往兮何极?莫归来兮关塞黑。化为朱鸟兮有咮焉食?”歌阕,竹石俱碎,于是相向感唶。复登东台,抚苍石,还憩于榜中。榜人始惊余哭,云:“适有逻舟之过也,盍移诸?”遂移榜中流,举酒相属,各为诗以寄所思。薄暮,雪作风凛,不可留,登岸宿乙家。夜复赋诗怀古。明日,益风雪,别甲于江,余与丙独归。行三十里,又越宿乃至。
其后,甲以书及别诗来,言:“是日风帆怒驶,逾久而后济;既济,疑有神阴相,以著兹游之伟。”余曰:“呜呼!阮步兵死,空山无哭声且千年矣!若神之助固不可知,然兹游亦良伟。其为文词因以达意,亦诚可悲已!”余尝欲仿太史公著《季汉月表》,如《秦楚之际》。今人不有知余心,后之人必有知余者。于此宜得书,故纪之,以附季汉事后。
时,先君登台后二十六年也。先君讳某字某,登台之岁在乙丑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