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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的意思解释

出
  • 拼音
  • 注音ㄩˇ

  • 部首臼部
  • 部外笔画7画
  • 总笔画13画
  • 常用字标准字体

  • 五笔WFGW、EGNW
  • 仓颉HXYC
  • 郑码NBIO
  • 四角77801
  • 结构上中下结构

  • 电码5280
  • 统一码8207

  • 笔顺ノ丨一一一フ丨フ一一一ノ丶笔顺
  • 基本解释

    统一码

    與字UNICODE编码U+8207,10进制: 33287,UTF-32: 00008207,UTF-8: E8 88 87。

    與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    英文

    and; with; to; for; give, grant

    康熙字典

    與【未集下】【臼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8画

    〔古文〕《廣韻》弋諸切《正韻》弋渚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演女切,音予。《說文》黨與也。《戰國策》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《註》與,黨與也。《管子·八觀篇》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
    《廣韻》善也。《禮·禮運》諸侯以禮相與。

    《增韻》及也。《易·說卦》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
    許也,從也。《論語》吾與點也。《管子·形勢解》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
    待也。《論語》歲不我與。

    《博雅》如也。《前漢·韓信傳》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《註》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《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》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
    施予也。《禮·曲禮》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《周禮·春官·大卜》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《註》與,謂予人物也。

    助也。《戰國策》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《註》與,猶助也。

    類也。《周語》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《註》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
    以也。《詩·召南》之子歸,不我與。《朱註》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
    和也。《戰國策》內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《註》猶亂,與猶和也。

    用也。《詩·唐風》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《傳》無與,弗用也。

    數也。《禮·曲禮》生與來日。《註》與,猶數也。

    語辭。《禮·表記》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
    容與,閑適貌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《註》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《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》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言自得。

    《正字通》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
    不與,國名。《山海經》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
    姓。

    《廣韻》羊洳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羊茹切,音豫。參與也。《正韻》干也。《中庸》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
    縣名。《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》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《註》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
    《正字通》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《前漢·昌邑王傳》楊敞猶與無決。

    《陳湯傳》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
    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羊諸切《正韻》雲俱切,音余。語辭。《論語》其爲仁之本與。《禮·檀弓》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《疏》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
    《詩·小雅》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《箋》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
    《論語》與與如也。《註》威儀中適貌。

    舒也。《前漢·禮樂志》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《註》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
    人名。《書·舜典》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《傳》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《釋文》與,音餘。

    山名。同輿。《山海經》敦與之山。《註》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《又》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《註》與或作輿。

    《集韻》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
    说文解字

    说文解字

    與【卷三】【舁部】

    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,古文與。余呂切〖注〗、,亦古文與。

    说文解字注

    (與)黨與也。黨當作攩。攩、朋群也。與當作与。与、賜予也。从舁与。會意。共舉而与之也。舁与皆亦聲。余吕切。五部。

    ()古文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