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筝的意思解释

出
  • 拼音zhēng
  • 注音ㄓㄥ

  • 部首竹部
  • 部外笔画6画
  • 总笔画12画
  • 常用字常用字 现通表

  • 五笔TQVH
  • 仓颉HNSD
  • 郑码MRXB
  • 四角88507
  • 结构上下结构

  • 电码4620
  • 区位8361
  • 统一码7B5D

  • 笔顺ノ一丶ノ一丶ノフフ一一丨笔顺
  • 基本解释

    基本字义

    zhēng(ㄓㄥ)

    ⒈  弦乐器,木制长形。古代十三或十六根弦,现为二十五根弦。

    统一码

    筝字UNICODE编码U+7B5D,10进制: 31581,UTF-32: 00007B5D,UTF-8: E7 AD 9D。

    筝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(CJK Unified Ideographs)。

    汉英互译

    kite、zither

    造字法

    形声:从竹、争声

    英文

    stringed musical instrument; kite

    详细解释

    基本词义

    zhēng

    〈名〉

    (1) (形声。从竹,争声。从竹,与乐器有关。本义:拨弦乐器。形似瑟。筝是拨弦乐器,战国时已流行于秦地,故又称“秦筝”) 同本义 [flat stringed instrument with anc. five and later thirteen strings]

    筝,鼓弦竹身乐也。——《说文》

    筝,五弦筑身乐也。——《御览》引《说文》

    挟人筝而弹纬。——《楚辞·愍命》。注:“小琴也。”

    竽瑟空侯琴筑筝。——《急就篇》

    (2) 又如:筝人(弹筝的人);筝阮(秦筝与阮咸。古代的两种拨弦乐器);筝妓(弹筝的艺妓);筝柱(筝上的弦柱)

    康熙字典

    箏【未集上】【竹部】 康熙筆画:14画,部外筆画:8画

    《廣韻》側莖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甾莖切。《正韻》甾耕切,音爭。《說文》鼓絃竹身樂也。《通典》箏,秦聲也。《急就篇註》箏,瑟類,本十二絃,今則十三。《風俗通》箏,蒙恬所造。《集韻》秦俗薄惡,有父子爭瑟者,各入其半,當時名爲箏。《釋名》箏,施絃高急,箏箏然也。《傅元·箏賦序》上崇似天,下平似地,中空準六合,柱擬十二月,設之則四象在,鼓之則五音發。《史記·樂書》唐有軋箏。《註》以片竹潤其端,而軋之有聲。

    簷前鐵馬曰風箏。風動成音,自諧宮商。《元稹·連昌宮辭》鳥啄風箏碎珠玉。

    草名。《爾雅·釋草》傅,橫木。《註》一名結縷,俗謂之鼓箏草。

    说文解字

    说文解字

    箏【卷五】【竹部】

    鼓弦竹身樂也。从竹爭聲。側莖切

    说文解字注

    (箏)五弦筑身樂也。各本作弦竹身。不可通。今依太平御覽正。風俗通曰。箏、謹按樂記五弦筑身也。今幷梁二州箏形如瑟。不知誰所改作也。或曰秦蒙恬所造。據此知古箏五弦。恬乃改十二弦。變形如瑟耳。魏晉以後。箏皆如瑟十二弦。唐至今十三弦。筑似箏、細項。古筑與箏相似、不同瑟也。言筑。身者、以見形如瑟者之非古也。言五弦筑身者、以見箏之弦少於筑也。宋書樂志改筑身爲瑟身。誤矣。从竹。筑本竹聲。故从竹。卽从筑省也。筑箏皆木爲之。爭聲。側莖切。十一部。